白血病特点是白血病细胞在骨髓及其他造血组织中弥漫性恶性增生,浸润破坏人体内脏器官和组织,并进入外周血液中,外周血液中可出现幼稚细胞。
一、分 类
临床常用的白血病分类
1.根据白血病细胞成熟程度和白血病自然病程
白血病可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类。
急性白血病起病急,骨髓及外周血中多为原始细胞及早幼细胞; 慢性白血病起病缓慢,白血病细胞多为成熟和较成熟的细胞。
2.按照细胞形态学分类
急性白血病分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
我国急性白血病比慢性白血病多见,成年患者中,急性粒细胞白血病最多见,儿童患者中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较多见。
慢性白血病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二、病因和发病机制
1.病毒
2.放射 电离辐射可致白血病已被肯定
3.化学因素
4.遗传因素
三、急性白血病病人的护理
(一) 临床表现
急性白血病四大症候群:
1.发热 为本病常见的症状之一
感染最主要原因:是成熟粒细胞缺乏。以口腔炎最多见,牙龈炎、咽峡炎也是常见的感染,肺部感染及肛周炎、肛周脓肿。严重时可致菌血症或败血症。最常见的致病菌为:革兰阴性杆菌。
2.出血 出血最主要原因是血小板减少。
出血部位:可遍及全身,常见皮肤瘀点瘀斑、鼻出血、齿龈出血、口腔血肿、子宫出血,眼底出血可影响视力,颅内出血最为严重,常表现头痛、呕吐、瞳孔大小不等、瘫痪,甚至昏迷或突然死亡。
3.贫血 贫血常为早期表现,贫血原因主要是正常红细胞生成减少和出血。
4.白血病细胞浸润不同部位的表现
(1)骨骼和关节:胸骨下端常有局部压痛。四肢关节痛和骨痛以儿童多见。
(2)肝脾及淋巴结肿大
(3)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
原因:化疗药物不易通过血脑屏障,隐藏在中枢神经系统的白血病细胞不能被有效杀伤,导致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
发作时间:多发生在疾病缓解期。
表现:脑膜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表现为头痛、呕吐、颈强直,重者抽搐、昏迷,但不发热,脑脊液压力增高。
(4)其他部位:皮肤浸润表现为弥漫性斑丘疹、结节性红斑等;牙龈可增生、肿胀;睾丸受浸润表现无痛性肿大,多为一侧性。
(二)有关检查
1.血象 多数病人白细胞计数增高,可超过100×109/L,分类检查约30%~90%以原始和(或)早幼细胞为主;病人有不同程度的正常细胞性贫血。
2.骨髓象 是确诊白血病及其类型的重要依据。骨髓象多为明显活跃或极度活跃,主要为白血病性原始细胞。
(三)治疗
1.对症治疗 病情较重的患者须卧床休息,最好是将患者安置在隔离病室或无菌层流室进行治疗。
(1)感染:严重感染是白血病患者主要死亡原因。应用广谱抗生素治疗。
(2)出血:出血严重,血小板计数<20×109/L,输浓缩血小板悬液或新鲜血。
(3)贫血:严重贫血可输浓缩红细胞或全血。
(4)预防尿酸肾病:由于大量白血病细胞被破坏,可产生尿酸肾结石,引起肾小管阻塞,严重者可致肾功能衰竭,患者表现少尿无尿。故要求患者多饮水,给予别嘌呤醇以抑制尿酸合成。
2.化学治疗
急性自血病的化疗过程分为诱导缓解及巩固强化治疗两个阶段。
(1)诱导缓解:是指从化疗开始到完全缓解。
完全缓解标准:是急性白血病的症状、体征消失,血象和骨髓象基本正常。目前多采用联合化疗。
目前急淋白血病首选VP方案:即长春新碱l~2mg/w,静脉注射,强的松40~60mg/d,分次口服,可连续用药4~5周;急非淋白血病一般常用DA方案。
(2)巩固强化治疗:
目的:是继续消灭体内残存的白血病细胞,防止复发,延长缓解期,争取治愈。
急淋白血病共计治疗3~4年。
急非淋白血病共计治疗1~2年。
3.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的防治 常用药物是甲氨蝶呤,在缓解前或后鞘内注射。
4.骨髓移植
(四)护理问题
1.潜在并发症脑出血 与血小板过低有关。
2.有感染的危险 与正常粒细胞减少,免疫力低下有关。
(五)护理措施
1.一般护理
保证休息、活动和睡眠:活动与休息可以交替进行,以休息为主。
饮食护理:需要高蛋白、高维生素、高热量饮食。恶心、呕吐者,应在停止呕吐后指导患者进行深呼吸和有意识吞咽,以减轻恶心症状,可少量多次进食,并可遵医嘱给予止吐药。同时保证每天饮水量。
2.病情观察
3.对症护理:发热的白血病人不宜用酒精擦浴。
4.化疗不良反应的护理
(1)局部反应:
某些化疗药物,如柔红霉素、氮芥、阿霉素等多次静注可引起静脉炎,药物静注速度要慢,在静注后要用生理盐水冲洗静脉,以减轻其刺激。若发生静脉炎需及时使用普鲁卡因局部封闭,或冷敷注意血管要轮换使用。
(2)骨髓抑制:定期查血象、骨髓象。
(3)其他:长春新碱能引起末梢神经炎、手足麻木感,停药后可逐渐消失。柔红霉素、三尖杉酯碱类药物可引起心肌及心脏传导损害,用药时要缓慢静滴,甲氨蝶呤可引起口腔黏膜溃疡,可用0.5%普鲁卡因含漱,减轻疼痛,便于进食和休息,环磷酰胺可引起脱发及出血性膀胱炎所致血尿,嘱患者多饮水,有血尿必须停药。
(七)健康教育
长期接触放射性核素或苯类等化学物质的工作者,不可忽略防护措施,应定期查血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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