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法中医护理
(1)表证者多有畏寒、恶风,应注意避风保暖。尤忌汗出当风,以防重感风寒而加重病情。
(2)注意不可过汗:用汗法治疗外感热病时,要求达到汗出热退、脉静身凉,以周身微汗为度,不可过汗或久用。以防汗出过多,而耗伤津液。
(3)助汗护理:凡方中单用桂枝发汗时,要求啜热粥或温服以助药力,若与麻黄、葛根同用时,则一般不需啜热粥。因药细宜助,药重不需助,其意乃在使汗出适度。
(4)使用汗法,要注意因人、因时、因证而护。体质虚者,汗之宜缓,体质强壮,汗之可峻;暑天炎热,腠理开泄,汗之宜轻,冬邻严寒,腠天致密,汗之宜重;表虚证用桂枝汤调和营卫,属于轻汗,而表实证用麻黄汤发泄郁阳,则属峻汗。
(5)对表证兼有风湿者,由于风湿互结,湿性重浊,粘滞不爽,须用数次微汗,以达祛风除湿之功效。
(6)注意不可妄汗:凡淋家、疮家、亡血家和剧烈吐下之后均禁用汗法。
(7)汗法用于表证时,忌用冷敷、酒精擦浴等物理降温法。以免因冷而致汗孔闭塞,汗不易出使邪无出路而入里化热成变证。
脊柱骨折
因城市人口的增多和交通拥挤,近年由交通事故引发的脊柱骨折增多。脊柱骨折好发生于第11、12胸椎和第1、2腰椎,多为屈曲性损伤造成椎体楔形压缩性骨折。复位后适当固定或功能复位,常可收到良好效果。
发现脊柱骨折病人应正确搬运,即始终将胸腰部脊柱保持平直伸展,不应前屈和扭转,以免损伤脊髓。
在接受自身功能复位法治疗时,应正确地将垫枕放置在伤椎后突处,逐日增高,在伤后一周内可以达到15~18厘米厚,使躯干保持伸展的位置。
伤后1~2天可以开始在床上练功,但要循序渐进,要求在伤后4~6周达到复位。
伤后第8周病人可以下床活动,但禁止弯腰活动。伤后12周可以做轻微弯腰活动。伤后4~6个月允许干一般的轻活。
如有截瘫,则应在精神上多给予鼓励。定时翻身拍背,做好大小便护理,以防止褥疮、泌尿道感染和肺部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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