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linsen_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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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神经损伤的程度,可分为完全断裂、部分损伤、一时性压迫,这些损伤的治疗和预后均有很大差异。Seddon将神经损伤按病理变化分成三类。
(1)神经失用症(神经传导功能障碍):这是神经损伤最轻的一种,神经传导功能障碍是暂时的,无明显病理变化。这类损伤的特点是,运动障碍明显而无肌肉萎缩,痛觉迟钝而不是痛觉丧失,多数病例可在数日或数周完全恢复,不留后造症。因此,不需手术治疗。
(2)神经轴索中断:损伤主要在神经轴索,损伤远端有退行性变.而神经组织未断裂,仍保持其连续性。临床表现运动和感觉功能丧失完全,肌肉废用性萎缩,并有营养性改变。这类病例有自行恢复的可能,但有时需要手术松解,神经松解后恢复较快。严重病人,无法自行恢复,手术中需切除一段已呈瘢痕化的原神经组织.然后进行神经缝接。
(3)神经断裂:神经完全断裂,是最严重损伤,运动和感觉完全性障碍,需手术修复。
以上分类,在临床上判断有时相当困难。如神经功能传导障碍及神经轴索中断,神经仍保持其连续性,常难以估计其预后。必须参照支配区感觉丧失的完全与否,肌肉萎缩的速度,肌肉及肌腱的张力等情况进行判断。神经损伤时,可合并上述各种类型的损伤。其合并程度对决定是否手术治疗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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