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骨折的急救
骨折急救的目的,在于用简单而有效的方法抢救生命,保护肢体,预防感染和防止增加损伤,能安全而迅速的后送伤员,以便进行有效的治疗。
(一)急救的步骤
一般原则是就地包扎、止血和固定,但战地救护和施工负伤后,应将伤员移到隐蔽和较安全的地方进行,然后迅速后送。在战时,则按阶梯治疗的原则进行。但无论平时和战时,首先应判断伤员有无紧急情况,如心脏骤停、窒息、大出血、休克及开放性气胸等,应有针对性的进行急救,伤员情况平稳后再进行骨折的处理。
(二)出血的处理
1.加压止血法 宜用较厚的无菌大纱垫或无折纱布展开衬垫,用绷带或三角巾加压包折,一般即可止血。
2.止血带止血法 如大出血不能用加压包扎止血时,应在标准部位或伤处的附近上端,加适当衬垫后,用充血或橡皮止血带止血。战时应在伤票上注明时间,一般止血带止血不应超过1~1.5小时。止血带止血以达能止血为度,不要过紧,以免压迫神经、血管、肌肉和皮肤;过松则不能阻断动脉,静脉又不能回流,反而加重出血,并可造成筋膜间隙综合症。凡上有止血带的伤员,应有明显的标记,优先后送。上血带不应用电线、绳索或铁丝等代替。
3.钳夹或结扎止血法 如转送时间过长或开放性伤后,可先清创后将血管结扎或钳夹,然后后送进一步处理,可以避免长时间使用止血带带来的合并症和伤口的感染,结扎线应留足够的长度及标记。
(三)固定
将伤肢固定,有减少疼痛,保护骨折位置及防止骨端损伤血管及神经的作用。固定肢体时应做到固定牢靠,松紧适当。一般可用预制的夹板,固定伤肢的上下关节,无制式器材,应就地取材,如木板、树枝、枪枝,上肢可贴胸固定,下肢可采和健侧下肢固定患侧下肢等。
(四)安全迅速地转运
开放性骨折的处理,应尽快送到医院进行外科处理。战时分类时应先送重伤员,特别是上止血带的大动脉损伤伤员,要争取时间做清创术及血管修复术。
(五)治疗休克
给氧、保暖,迅速输全血,恢复血循环,必要时先给血浆或代血浆或其它液体。
(六)止痛
剧烈疼痛可引起休克。因此,对有剧痛的伤员予止痛剂,吗啡0.01克或杜冷丁50-100毫克肌肉注射,同时需将患肢固定。
(七)预防感染
早期应用抗菌素,但伤口内不要撒磺胺、涂龙胆紫、红汞等药物。战时已注射过破伤风类毒素的伤员,再注射一次破伤风类毒素,未做预防注射的伤员,应注射破伤风抗毒血清1500~6000单位。
二、闭合性骨折的治疗原则及治疗
治疗原则有四:复位、固定、功能锻炼和药物治疗。复位是将移位的骨折段恢复正常或接近正常的解剖关系,重建骨骼的支架作用。但骨折愈合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还得用固定的方法将骨折维持于复位后的位置,待其坚固愈合。功能锻炼的目的是在不影响固定和愈合的前提下,尽快恢复患肢肌肉、肌腱、韧带、关节囊的舒缩活动,防止发生肌肉萎缩、骨质疏松、肌腱挛缩、关节僵硬并发症。用药利于消肿,并促进骨折的愈合。
(一)骨折的复位
1.复位的时间 骨折整复越早越好,早整复比较容易,也易获得正确对位。病人有休克、昏迷、内脏及中枢神经系统损伤时,须等全身情况稳定后,才能整复骨折。如肢体明显肿胀,或已出现水泡,应将水泡在无菌技术下刺破,放空泡液,临时用石膏托或夹板固定,抬高患侧,密切观察末稍循环,待肿胀消退后再考虑复位。
2.复位标准
骨骼是人体的支架,它以关节为枢纽,通过肌肉的收缩活动而进行运动。骨折后骨折段发生移位,肢体就失去骨骼的支架作用,而不能正常活动。因此,在治疗骨折时,就要复位,把移位的骨折重新对位,以恢复骨骼的支架作用。骨折对位越好,支架越稳固,骨折就能较快愈合,肢体功能就能顺利恢复。因此对每一骨折都应认真整复。解剖复位是指完全的复位,是最有利于功能恢复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达不到解剖复位,若强求解剖复位常需多次手法复位或手术才能达到,其结果造成创伤大,合并症多,功能恢复并不一定满意。功能复位可为不完全复位,是容易达到的,复位治疗骨折的目的是争取功能最大限度恢复。而不是最大限度复位(解剖复位)。
功能复位的标准 手法复位整复后,骨端有一定接触,例如50%左右对位,没有重叠和分离,没有成角或旋转畸形即可,再靠骨折重新塑形的机能,可以获得良好的功能,因此,功能复位是手法复位一般选择的标准,若手术复位应要求得到解剖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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