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补液方法
1.前8小时输入总量的一半,以后16小时输入总量的另一半。面积大、症状重者需快速输注,但对原有心肺功能不全者却应避免过快而引起心衰和肺水肿。第二个24小时输液总量除基础水分量不变外,胶体液和电解质溶液量为第一个24小时输注的半量。第3日静脉补液可减少或仅用口服补液,以维持体液平衡为目的。低渗糖不宜过快,重症病人补充碳酸氢钠。
2.晶体液首选平衡盐溶液,因可避免高氯血症和纠正部分酸中毒,其次可选用等渗盐水、5%葡萄糖盐水等。胶体液首选血浆以补充渗出丢失的血浆蛋白,如无条件可选用右旋糖酐,羟乙基淀粉等暂时代替。全血因含红细胞,在烧伤后血浓缩时不适宜,但深度烧伤损害多量红细胞时则适用。
3.补液的监测
①成人尿量以维持30~50ml/h为宜;
②心率<120次/分,收缩压为90mmHg,脉压20mmHg以上;
③呼吸平衡;
④安静,无烦躁及口渴。
烧伤的面积计算
1.有四种估算方法:中国九分法、中国新九分法、十分法、手掌法。所谓九分法即按体表面积9%的倍数来估计体表解剖分区的面积,而十分法则按体表面积10%的倍数来估计体表解剖分区面积。手掌法是按伤员自身手掌并指面积作为体表面积的1%来估计。
2.目前多采用中国新九分法和手掌法相结合估计烧伤面积。值得注意的是儿童因头部较大而下肢较小,因此在估算其头颈部和下肢面积时,应在成人估计的基础上加以校正。
热烧伤
(一)烧伤是热力(火焰、灼热气体、液体或固体等)所引起的损伤。由于电能、化学物质、放射线等所致的组织损伤的病理和临床过程与热力烧伤很相近,因此临床习惯上将它们都归在烧伤一类。
(二)烧伤又称灼伤。临床上所称烫伤只是指热液或蒸汽等所致之烧伤,其临床表现与火焰烧伤不尽相同。因而不能将所有原因所致之烧伤笼统称为烫伤。
(三)无论平时或战时烧伤,均以热力烧伤最多见,占85%一90%以上。战时主要为火焰烧伤(燃烧武器、炮弹爆炸及各种机动车、舰艇、飞机着火等);平时则以热液烧伤较多。
(四)烧伤的病理变化
1、局部:皮肤粘膜细胞的变性、坏死
2、全身:循环血量减少、超高代谢、红细胞丢失、免疫功能受损
如不及时正确处理,可发生休克且多为低血容量性休克、脓毒血症(革兰阴性细菌败血症)、肺部感染和急性呼衰、急性肾衰等严重并发症导致MODF而死亡,其中休克是烧伤最常见的死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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