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整阴阳
疾病的发生,从根本上说即是阴阳的相对平衡遭到破坏,出现偏盛偏衰的结果。因此,调整阴阳,使之恢复平衡,促进阴平阳秘,乃是临床治疗的根本法则之一。
1.损其有余
损其有余,适应于阴邪或阳邪过盛有余的病证,临床即可采用“损其有余”的方法治之。如阳热亢盛的实热证,应“治热以寒”,即用“热者寒之”的方法,以清泻其阳热;阴寒内盛的实寒证,则应“治寒以热”,即用“寒者热之”的方法,以温散其阴寒。
在阴阳偏盛的病变中,一方的偏盛,可导致另一方的不足,阴寒偏盛易于损伤阳气,阳热亢盛易于耗伤阴液,即所谓“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故在调整阴或阳的偏盛时,应注意有没有相应的阳或阴偏衰的情况存在,若已引起另一方偏衰时,则当兼顾其不足,配合以扶阳或益阴之法。
2.补其不足
补其不足,适应于阴液或阳气的一方虚损不足的病证,如阴虚、阳虚或阴阳两虚等,应采用“补其不足”的方法治之。如阴虚不能制阳,常表现为阴虚阳亢的虚热证,应滋阴以制阳,《内经》称这种治法为“阳病治阴”,唐代的王冰则称之为“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因阳虚不能制阴而致阴寒偏盛者,应补阳以制阴,《内经》称之为“阴病治阳”,王冰则称之为“益火之源,以消阴翳”。若阴阳两虚,则应阴阳双补。由于阴阳是互根互用的,故在使用上述治法的同时,还应注意“阳中求阴”或“阴中求阳”,即在补阴时适当配用补阳药,使阴得阳生而泉源不竭;补阳时适当配用补阴药,使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
(四)正治与反治
《素问》提出“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两种方法,都是治病求本这一治疗原则的具体运用。
1.正治
是逆其证候性质而治的一种常用治疗法则,又称逆治。逆,是指采用方药的性质与疾病的性质相反。即通过分析疾病的临床证候,辨明疾病的寒热虚实,然后分别采用“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等不同方法去治疗。
正治法适用于疾病的征象与本质相一致的病证。由于临床上大多数疾病的征象与其性质是相符的,如寒病即见寒象,热病即见热象,虚病即见虚象,实病即见实象等等,所以,正治法是临床上最常用的一种治疗方法。
(1)寒者热之
是指寒性病证出现寒象,用温热方药来治疗。即以热药治寒证。如表寒证用辛温解表方药,里寒证用辛热温里的方药等。
(2)热者寒之
是指热性病证出现热象,用寒凉方药来治疗。即以寒药治热证。如表热证用辛凉解表方药,里热证用苦寒清里的方药等。
(3)虚则补之
是指虚损性病证出现虚象,用具有补益作用的方药来治疗。即以补益药治虚证。如阳虚用温阳的方药,阴虚用滋阴方药,气虚用益气的方药,血虚用补血的方药等。
(4)实则泻之
是指实性病证出现实象,用攻逐邪实的方药来治疗。即以攻邪泻实药治实证。如食滞用消食导滞的方药,水饮内停用逐水的方药,瘀血用活血化瘀的方药。湿盛用祛湿的方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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