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年度卫生中、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9年度辽宁朝阳考区卫生中、初级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本次证书发放面向的对象为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证书由单位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2020年1月14日、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逾期补领时间为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二、周三(节假日顺延)。
二、发放地点:朝阳市劳动大厦二楼服务窗口(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南侧二楼,中国银行楼上)。逾期补领地点为朝阳市劳动大厦1610室。
三、单位领取手续及所需材料
(一)县(市、区)考生的证书由所在县(市、区)卫计委统一领取,领取时需填写委托书,并在合格人员名单上加盖公章。
(二)市直医院统一领取本单位考生的合格证书,领取时需填写委托书并在合格名单上加盖公章。
四、考生个人领取手续及所需材料
(一)原始学历及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外省、市的中专毕业证需提供学生花名册和毕业生登记表);
(二)医师/护士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二寸照1张(白色背景),贴到合格证书上;
(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为领取,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证书发放咨询电话:2638339。
朝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20年1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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