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的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9年第01号公告和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21号公告和金华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2019年第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2月18日-2月22日
地点:兰溪市卫生健康局四楼医政医管科(二)(415室),电话:415室,电话0579 -88138130
二、提交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大陆居住证、护照(外籍考生);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9年1月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六)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七)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八)应届毕业生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九)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十一)考区、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1.各医疗机构将考生报名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都需盖医疗机构公章并写上“与原件相符”。
三、考试收费形式及标准
(一)收费形式:
采用网上分段缴费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确认后经过考点资格审核通过,即可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开放时间段为2月20日至3月10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成绩合格者,再网上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开放时间段为7月10日至7月30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考试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另行开放缴费。
(二)收费标准:
1.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根据浙价费〔2012〕207号及浙价费〔2016〕70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1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共卫生、中医类别考试费180元/人,口腔类别考试费200元/人。
2.第一次医学综合笔试费用。临床执业医师类别、中医类别(中医专业)实行纸笔考试,执业医师类别考试费20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考试费120元/人;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类别、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类别考试费29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考试费148元/人。
3.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用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标准收取。
四、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以所在地考点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缴纳考试费用的,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认真逐字核对,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该信息将用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五)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6月5日至6月14日,第一次医学综合笔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8月13日至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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