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的通知》,新版乡镇卫生院服务标准指南正式出炉!
据公开文件显示,本次《评价指南》是对《服务能力标准》的细化和说明,更加细致具体和可操作,有利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整改和提升。
那么,2019年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标准指南,到底做了哪些细化说明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至少有一名全科医生
全科医生配备依旧是主旋律!依据《标准指南》r人员配备要求,乡镇卫生院注册全科医师不低于 1 名。注册全科医生指执业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的医师(含加注全科医学)。
2、中医药服务能力再被强调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一直是基层医疗建设领域的一项重点,本次《标准指南》也对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作了细化要求:
a.设立中医门诊,且设置1个以上中医诊室
有中医门诊,诊室具有中医文化氛围,中医科(室)布局合理,标识和标牌规范、醒目。设置 1 个以上中医诊室。服务环境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
b.须配备 6 种以上中医诊疗设备和康复设备
在设备配置中要求:配备“附表2基本设备和中医药服务设备清单”中的90%以上的基本设备,并配备 6 种以上中医诊疗设备和康复设备,则认为符合此指标要求。
c.家庭医生签约强调中医药服务
在家庭签约医生团队中要求: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
在每个家庭医生团队中,至少有 1 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在村级可配备乡村医生提供中医药服务。
3、配备健康管理员
根据《标准指南》,明确要求乡镇卫生院配备专(兼)职人员,来管理居民健康档案!
配置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电子健康档案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网络维修管理工作。
4、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方面,《标准指南》要求以乡镇为范围,对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
a.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考核和乡村医生业务培训
建立村卫生室业务指导计划和评价制度,每年至少指导和评价 2次。建立村卫生室考核实施细则,每年至少考核 2 次。建立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制度,每年至少培训 2 次,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10 个工作日。
b.组织乡村医生每月召开例会,并有记录
建立村卫生室的例会制度,明确会议的内容等,每月 1 次。
5、落实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与经费补偿
对于乡村医生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公卫经费的下发和到位,本次《标准指南》也对乡镇卫生院发放村医公卫经费再次要求:
a.每季度对村卫生室考核 1 次
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原则上每季度对村卫生室考核 1 次。
b.按照要求落实 40%左右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与经费补偿
绩效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相联系,总体上按照人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 40%左右对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进行经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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