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度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3日、14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3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4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国家人事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执业药师执业资格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1999〕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2012年度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2年7月23日至8月6日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 )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即时在线下载打印《2012年度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主管部门(考生档案的管理和代理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13日至8月17日。各单位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5楼)办理现场确认时,须按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2012年度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汇总表(见附件3);
5、老考生的2011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三)网上缴费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4〕56号)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2012年8月15日9:00-2012年8月20日16:00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请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持证领取考务费发票(贵州路69号321房间)。
五、其它事项
(一)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考四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2012年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使用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为依据。
(三)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注意:因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打印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周,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 rsks.qdhrss.gov.cn,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点设置在各地市。
(五)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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