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95号)精神,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9日、20日两天举行,考试地点设在泰州市,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仍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与《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科为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报名组织
(一)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报名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2013年我市各类人事考试将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5日—7月2日。
(三)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由此进入→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科目及上传电子照片(标准电子照制作见网站说明)→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考生电子照片→考生再次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验证码,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后,进入考生登录页面,输入登录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后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电子照片是否通过审核,如通过审核,点击“网上支付”进入支付平台选择对应银行进行交费;如电子照片未通过审核,请根据退回信息修改你的电子照片重新提交,等待审核→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登陆密码为考生重要信息,请一定要牢记。考生须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如不按提示进行操作,产生的差错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试费和报名费实行网上支付。
1.拥有支付平台所支持银行的银行卡,至当地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各银行相关帮助。(一张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6891051,86896181。
(六)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7月4日- 5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接受资格初审。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同上传电子照片,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如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审,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将报名费退回其银行卡上。
(七)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免试人员除外),需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今年报考科目和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
(八)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3年7月4日- 5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生于2013年10月10日起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为依据,对《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订,我市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教材征订及培训报名地点为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时间:2013年7月4日-5日。
六、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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