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62号)精神,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日、19日两天举行,考试地点设在泰州市,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四、报名组织
(一)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上午09:00—7月6日下午4:00;
新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时间:7月8日—7月9日;
新考生网上缴费时间:7月8日上午09:00 —7月13日下午4:00;
老考生网上交费时间:2014年6月16日上午9:00—7月13日下午4:00。
(三)信息更改
1.考生网上报名电子照片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新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表后,将无法修改任何信息,请在打印报名表前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
(四)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试费和报名费实行网上支付。
新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支付并查看缴费状态,考试报名不设现场缴费。报考人员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或网上缴费不成功,视为无效报名。
1.拥有支付平台所支持银行的银行卡,至当地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各银行相关帮助。(一张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网上报名”栏,选择“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及上传个人电子照片,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审核照片,报名人员重新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选择“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登录系统,查看电子照片是否审核通过。
新报考人员在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在文件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送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网上支付”栏,进行网上支付;如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请重新登录系统重新上传电子照片。
(六)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咨询电话:86896090,86888539,86891051。
(七)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2014年7月8日-7月9日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接受资格审查,地点为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逾期未报送材料者,一律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新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 网上下载打印的2014年度报名表(因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需使用条形码专用扫描设备进行扫描确认,请考生务必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报名表);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业务工作证明原件(在报名表上单位意见处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或单独出具,格式见网站“表格下载”栏目)。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八)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九)考生相关费用票据请于2014年8月18日- 8月22日至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综合部(海陵南路321号)领取,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联系电话:86888539。
(十)考生于2014年10月13日起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为依据,对《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订,我市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教材征订及培训报名地点为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时间:2014年7月8日-7月9日。
六、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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