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是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区别于中国卫生和计划委员会/原卫生部)组织的药学执业准入资格证书。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的注册资格。
有了执业药师证就可以注册药店,自己开药店哦!
报考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通过标准
国家执业药师考试分数线每年可能不同。2014年执业药师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2015年执业药师各科目试卷满分均调整为120分,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72分。
考试时间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已确定为10月15、16日两天。
药学职称证书类
药士、药师、主管药师是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一种职称考试(后面是副主任药师和主任药师职称),如果你在医院药剂科工作,走的就是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的职称之路,下面以药师为例:
报考资格:规定限药学类专业(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等),护理、临床、检验、影像、麻醉等医学其他专业无法报考。
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药学专业:
报名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注:部分地区2016年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考试报名条件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卫生局公布内容为准。2016年卫生资格报名条件各地区汇总):
(一)参加药士资格考试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
4、取得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
5、取得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前一年度的年底,报名参加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12月31日。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药学工作的人员;
2、报名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
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主管药师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一般在前一年12月份~考试当年1月份,2016年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主管药师考试报名具体时间如下:
(1)2016年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主管药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至2月3日。
(2)2016年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主管药师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至2月4日16∶00,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考试。
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已确定为:5月14、15、21、22日,其中2016年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主管药师考试为:5月14、15日。
通过标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成绩管理
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考试成绩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登录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成绩,一般在每年7月份左右。
2016年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暂未公布,请参考2015年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24日。
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已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例:
1、2003年考生甲报考了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2004年报考了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专业的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甲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考试。
2、异地考生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报考了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因工作调动原因,2004年在天津报考了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考试,由天津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天津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考生专业资格证书;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乙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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