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得知,海南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入口于8月13日开通,具体如下:
报名办法
201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自动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网上缴费。
(一)考生注册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8月13日至8月22日。
2.网上报名:
(1)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条)。上传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考生在上传照片时,为保证格式正确,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审核工具(www.cpta.com.cn/n/2014/0611/c385858-25135705.html),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技术咨询及电话:省人力资源开发局0898-65375001。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注意事项: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须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名资格网上自动审核。网上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按规定时间网上缴费,不用再到现场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网上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网上缴费时间为8月13日-9月5日)。
2.现场人工审核
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人工审核(其他人员将不予受理):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现场递交材料时间及地点:8月13日至8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1楼1104房(现场审核咨询电话:0898-66832675、66832673)
所需材料:①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②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④符合免试两个科目的考生须另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对本人的资历学历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担责任。
(三)网上缴费
现场递交材料的考生,请在8月31日至9月5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55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如果遇到缴费异常或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hainan.gov.cn)→办事服务→就业服务→职称考试栏目查看“关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的说明”(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list3.shtml)。
注: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修改。现场办理参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hainan.gov.cn)→办事服务→就业服务→职称考试栏目查看“关于报考信息修改及账号、密码找回等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list3.shtml);网上办理请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信息查询→职称考试修改”进行办理。报考信息填写错误需要修改的考生,须于8月13日至22日期间办理。
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考试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2室办理(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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