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公告》得知,云南省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资格核查时间及方式已公布,具体如下:
6.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现场核查部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大楼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窗口。现场核查地点: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发路616号。电话:0871-65528656。现场核查时间:8月11日上午09:00至 8月18 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
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7.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按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处理。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成绩管理、公示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2020年12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该网站时间为准。
(二)成绩管理
以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按原办法执行,即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两年滚动,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需一次通过。
非中专学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所有科目考试成绩方可确定为合格。
非中专学历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21年。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三)公示
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同时,还将抽取部分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核查。
(四)证书领取
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办理证书领取。证书领取方式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公示期满,选择邮寄领取证书的人员自行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左侧“网上考务”栏目中的“证书办理”按钮,选择证书邮寄。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择证书邮寄的,由本人到报名点现场领取证书,不得由他人代领。
六、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