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天津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入口已开通,截止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24:00。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3日0:00至8月22日24: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进行报名。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报考人员须及早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应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报考人员在报名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 核查流程
天津市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报考方式 |
类别 |
注册审核 |
上传材料 |
现场审核 |
选择告知承诺制 |
考全科 |
通过 |
不需上传材料 |
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负责。 |
未通过 |
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 |||
需人工核查 | ||||
免试 部分科目 |
通过 |
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 ||
未通过 |
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 |||
需人工核查 | ||||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 |
全部报考人员 |
全部报考人员 |
不需上传材料 |
全部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负责。 |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3日0:00至8月22日24: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8月14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报考人员修改有关报考信息请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完成,报名时间结束后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在天津考区再次提交。
4.网上交费
(1)交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20日9:00至8月28日16: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2)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125号、津财综〔2021〕23号文件精神,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三)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上传。
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须更换照片。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四)不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
(五)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六)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七)需要票据的报考人员请缴费成功后在报名服务平台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官网(http://cz.tj.gov.cn)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验证码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报考人员工作单位信息,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服务平台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八)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内的有关事宜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天津人社”或“TJHRSS”,及时获取考试资讯。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83550517(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开通时间:2023年8月13日至8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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