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疫情管控办理成绩延期的通知
各位考生:
全省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部分住宅小区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影响了部分报考人员正常参加近期举行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省考试中心印发的《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疫情管控办理成绩延期的通知》(冀人考发〔2021〕31号)文件精神,考生报名后因疫情管控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期一年。
一、申请成绩延期范围
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如期参加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的考生。
二、申请成绩延期的相关材料
相关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准考证、成绩单和疫情管控有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因疫情管控考试成绩延期申请表》(见附件)。
三、申请成绩延期的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5日17时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
地址:丛台区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楼904房间
电话:3111651
请相关考生诚信填报,不诚信申报者将严格按照人社部31号令进行处罚,取消申请资格并计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4日
附件:
因疫情管控考试成绩延期申请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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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档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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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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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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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管控 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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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管控 起止时间 |
2021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 | |||
考试 成绩 延期 科目 |
£科目1 □科目2 □科目3 □科目4 (在成绩延期的科目上画“√”) | |||
本人承诺,所填信息属实。 本人签字: 日期: |
以上情况属实。 负责人签字: 疫情管控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签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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