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执业药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正文

2007年执业药师考试考点汇总与解析-药事管理(7)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 ☆☆☆考点1:申请GSP认证报送资料

  1.材料内容

  (1)《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自查报告。

  (3)企业非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有效的证明文件。

  (4)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5)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

  (6)企业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情况表。

  (7)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8)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9)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2.不得隐瞒、谎报、漏报

  否则将驳回认证申请、中止认证现场检查或判定其认证不合格。

  3.初审机构

  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4.需要现场核查的情况

  (1)对申报资料有疑问而需要现场核实的。

  (2)企业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发生过经销假劣药品的问题,而需要现场核查的。

  (3)对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核查,必须查明企业在经销药品过程中有无违规行为。如无违规行为,可继续认证申请的审查,审查后将核查资料与认证申请一并报送。

  (4)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中止其申请的审查,并从发生假劣药品问题之日起12个月内不受理该企业的认证申请。

  5.复审机构是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6.现场检查通知

  认证机构收到企业认证申请书和资料之日起15日内,组织现场检查。提前3日通知被检查企业。

  7.通过现场检查企业的处理

  应针对检查结论中提出的缺陷项目提交整改报告,并于现场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送认证机构。

  ☆☆☆☆☆考点2:审批发证

  1.认证合格的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向企业颁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对认证不合格的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书面通知企业。企业可在通知下发之日6个月后,重新申请GSP认证。

  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有效期

  有效期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由企业提出重新认证的申请。

  4.GSP认证证书的换发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认证程序,对申请企业进行检查和复审,合格的换发证书。审查不合格以及认证证书期满但未重新申请认证的,应收回或撤销原认证证书,予以公布。

  ☆ 考点3:监督检查

  1.专项检查的条件

  认证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如果改变了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或在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等方面以及零售连锁门店数量上发生变化。

  2.检查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变化内容

  (1)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办公、营业场所和仓库迁址。

  (2)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导致企业类型改变。

  (3)零售连锁企业增加了门店数量。以认证检查时为基数,门店数在30家(含30家)以下的每增加50%,应对新增门店按50%比例抽查;门店数在30家以上的每增加20%,对新增门店按30%比例抽查。

**资源推荐:2007年执业医师考试模拟冲刺试题大汇总

2007年临床执业医师网校新版课程全新推出!2007年中医执业医师考试考前冲刺试卷三

临床执业医师课程辅导方案 精讲班 报 名
主讲 课时 试听
临床执业医师基础科目(一)
(生物化学、医学微生物学、药理学)
李瑞生 40 试听
临床执业医师基础科目(二)
(病理学、生理学、医学免疫学)
赵蓉
曹惠君
李瑞生
40 试听
临床执业医师专业科目(一)
(内科学、妇产科学)
徐教授、
李群、张晓霞

90

试听
临床执业医师专业科目(二)
(外科学、儿科学、精神病学、神经病学)
肖燕燕、王稳恒、程涛 70 试听
临床执业医师公共科目
(卫生法规、预防医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
赵蓉 20 试听

点击查看详情>>    点击进入报名>>

>>>去医学论坛和考友们交流一下吧!

更多资料请访问:考试吧执业医师栏目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文章搜索
中国最优秀执业药师名师都在这里!
曹秀格老师
在线名师:曹秀格老师
   副教授,在著名高校任教10余年,已收入中国医师协会名录。现担...[详细]
执业药师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执业药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执业药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