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液剂系指药物溶解于溶剂中所形成的澄明液体制剂。这里指的是低分子药物溶液剂。溶液剂应是澄明液体。根据需要溶液剂中可加入助溶剂、抗氧剂、甜味剂、着色剂等附加剂。
(一)溶液剂的制法
溶液剂有二种制法。即溶解法、稀释法。
1.溶解法制备过程是:药物的称量-溶解-滤过-质量检查-包装等步骤。具体方法:取处方总量1/2~3/4量的溶剂,加入称好的药物,搅拌使其溶解。处方中如有附加剂或溶解度较小的药物,应先将其溶解于溶剂中,再加人其他药物使溶解。根据药物性质,必要时可将固体药物先行粉碎或加热助溶。难溶性药物可加适当的助溶剂使其溶解。滤过,并通过滤器加溶剂至全量。滤过可用普通滤器、垂熔玻璃滤器及砂滤棒等。滤过后的药液应进行质量检查。如处方中含有糖浆、甘油等液体时,用少量水稀释后加入溶液剂中。如使用非水溶剂,容器应干燥。制得的药物溶液应及时分装、密封、贴标签及进行外包装。
饲:碘酊
处方 碘 20g
碘化钾 15g
乙醇 500ml
蒸馏水加至l000ml
制法取碘化钾,加蒸馏水20ml溶解后,加碘及乙醇搅拌使溶,再加蒸馏水,使全量成l000ml即得。
碘化钾为助溶剂,溶解碘化钾时尽量少加水,以增大其浓度,有利于碘的溶解。
2.稀释法稀释法系先将药物制成高浓度溶液或易溶性药物制成贮备液,再用溶剂稀释至需要浓度即得。用稀释法制备溶液剂时应注意浓度换算,挥发性药物浓溶液稀释过程中应注意挥发损失,以免影响浓度的准确性。
(二)溶液剂制备时应注意的问题
溶液剂制备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问题,必须予以认真对待否则将影响溶液剂的质量。有些易溶性药物,但溶解缓慢,药物在溶解过程中应采用粉碎、搅拌、加热等措旋;易氧化的药物溶解时,宜将溶剂加热放冷后再溶解药物,同时应加适量抗氧剂,以减少药物氧化损失;对易挥发性药物应在最后加人,以免因制备过程而损失。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