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抗肠蠕虫药
一、药理作用与临床评价
(一)作用特点
1.哌嗪——蛔虫和蛲虫——不良反应小,尤其适用于儿童。
机制——改变虫体肌细胞膜的离子通透性,使肌细胞超极化,减少自发电位发生,使蛔虫肌肉松弛,虫体不能在肠壁附着——随粪便排出体外。
2.甲苯咪唑——首选用于蛔虫病、蛲虫病、钩虫病和鞭虫病。
机制——使蠕虫的体被和脑细胞中的微管消失;直接抑制虫体对葡萄糖的摄取,减少ATP生成,使其无法生长、繁殖——死亡。尚能抑制虫卵发育,因而能控制传播。
口服难吸收(对宿主影响较小),在肠道内浓度较高(杀灭肠道寄生虫有利)。
3.阿苯达唑——蛲虫病首选。
囊虫病、包虫病亦可。
机制——与甲苯咪唑相似,高效、广谱、低毒。
4.噻嘧啶——蛔虫、蛲虫和钩虫。
机制——抑制虫体乙酰胆碱,造成神经肌肉接头处乙酰胆碱堆积,神经肌肉兴奋性增高,肌张力增强,使虫体肌肉麻痹——排出体外。
5.吡喹酮——广谱。血吸虫等吸虫病,绦虫病(首选)、囊虫病。机制——
(1)促使血吸虫虫体肌细胞膜外的钙内流,引起虫体肌肉强直性挛缩与瘫痪。在宿主体内服用后数分钟即发生虫体肝移,同时引起代谢障碍、免疫系统吞噬,最后消灭虫体。
(2)损伤虫体表皮层——空泡变,表皮抗原暴露,而易遭受宿主的免疫系统攻击,促使虫体死亡。
(二)典型不良反应
1.哌嗪类——常见:腹痛、腹泻、眩晕、嗜睡、幻觉、焦虑、妄想、疲乏。
2.咪唑类——十分常见:头晕、失眠、口干、疲倦、药热、畏寒。用于治疗蛔虫病时,可发生口吐蛔虫的反应。
3.嘧啶类——治疗量时毒性很低,较大量时才有。
(三)禁忌证
1.哌嗪类——肝肾功能不全、有神经系统疾病者。
2.咪唑类
(1)左旋咪唑——肝肾功能不全者、妊娠妇女早期、原有血吸虫病者。
(2)阿苯达唑、甲苯咪唑——妊娠及哺乳期、2岁以下、严重肝、肾、心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者。
3.嘧啶类——1岁以下、妊娠期、肝功能不全者。
二、用药监护
注意——阿苯达唑在治疗囊虫病特别是脑囊虫病时——
服药后2~7日出现——头痛、发热、皮疹、肌肉酸痛、视力障碍、癫痫发作。
原因——囊虫死亡释出异性蛋白。
处理——糖皮质激素、降颅压、抗癫痫。
三、主要药品
1.哌嗪
【适应证】蛔虫和蛲虫感染。
【注意事项】对人体(尤其是儿童)具有潜在的神经肌肉毒性,应避免长期或反复过量使用。
2.阿苯达唑
【注意事项】
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1次。
3.甲苯咪唑
【注意事项】
(1)蛔虫感染较重者服药后——蛔虫游走,造成腹痛或吐蛔虫,甚至引起窒息——处理:加用左旋咪唑。
(2)腹泻者——应在腹泻停止后服药——因虫体与药物接触少,治愈率低。
4.噻嘧啶
5.吡喹酮——血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肺吸虫病、姜片虫病、绦虫及囊虫病。
【注意事项】
虫体被杀死后释放出大量抗原物质——发热、嗜酸粒细胞增多、皮疹,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
【附——教材散落知识点】
①蛔虫病、鞭虫病、蛲虫病——首选:甲苯咪唑、阿苯达唑。
蛲虫——阿苯达唑;
吸虫、绦虫——吡喹酮。
钩虫——首选:三苯双脒。
②抗贾第鞭毛虫病——甲硝唑。
③抗卡氏肺孢子虫药——复方磺胺甲(口恶)唑;还有戊烷脒、伯氨喹(与克林霉素合用)。
④抗弓形虫药——磺胺嘧啶+乙胺嘧啶。
关注"执业药师"官方微信第一时间获取试题、最新资讯、内部资料信息!
执业药师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考试吧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QQ群: |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