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单元 抗肿瘤药
第一节 直接影响DNA结构和功能的抗肿瘤药
第一亚类破坏DNA的烷化剂
一、药理作用与临床评价
烷化剂——最早问世的细胞毒类药——广谱抗癌。
通过与细胞中DNA发生共价结合,使其丧失活性;或使DNA分子断裂,导致肿瘤细胞死亡。
对细胞有直接毒性作用——细胞毒类药物。
可损害任何细胞增殖周期的DNA,因此属于细胞增殖周期非特异性抑制剂:
对M期和G1期细胞杀伤作用较强,小剂量抑制细胞由S期进入M期;
大剂量杀伤各期细胞。
(一)作用特点
1.氮芥——最早应用。用于:
A.恶性淋巴瘤
B.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C.小细胞肺癌所致的上腔静脉综合征
2.环磷酰胺——恶性淋巴瘤——疗效显著;
【适应证】
恶性淋巴瘤、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
3.塞替派——癌,灌注。
【适应证】
乳腺癌、卵巢癌、癌性体腔积液的腔内注射、膀胱癌局部灌注、胃肠道肿瘤。
局部刺激性小,可采取多种给药方式。
4.卡莫司汀——脑瘤。
——脂溶性大,能透过血-脑屏障进入脑组织。
用于:
原发性脑瘤、脑转移瘤、脑膜白血病。
(二)典型不良反应
1.最常见——骨髓抑制:白细胞、血小板、红细胞和血红蛋白下降(例外:长春新碱和博来霉素)。
2.恶心呕吐。
3.脱发。
4.口腔黏膜反应——咽炎、口腔溃疡、口腔黏膜炎(口腔上皮是人体新陈代谢和生长最快的细胞)。
5.出血性膀胱炎——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
6.塞替派、白消安——高尿酸血症(预防:别嘌醇)。
7.心肌炎、肺纤维化及中毒性肝炎。
8.致畸——妊娠及哺乳期禁用。
小结1——烷化剂不良反应
呕吐致畸伤骨髓,口腔溃疡头发没。
膀胱出血尿酸高,肝脏中毒害心肺。
二、用药监护
(一)骨髓抑制
治疗前必须检査血象,如骨髓功能尚未恢复,应减少剂量或推迟治疗时间。
对中性白细胞计数减少或由此带来的发热患者,应使用重组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必要时给予抗菌药。
(二)应对口腔黏膜反应:
(1)口腔护理。
(2)真菌感染应用制霉菌素液漱口。
(3)局部应用硫糖铝-利多卡因-苯海拉明组成的糊剂,及氯己定口腔溃疡膜、口腔溃疡软膏。
(三)抗肿瘤药药液外渗的应对
(1)立即停止注射。
(2)局部使用解毒剂:
①地塞米松+利多卡因局部封闭,冷敷(禁忌热敷)。
②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或5%碳酸氢钠+地塞米松,局部静注或多处皮下注射;
③透明质酸酶+0.9%氯化钠,或透明质酸+地塞米松+利多卡因局部注射。
(四)应用环磷酰胺应监护膀胱毒性
(1)出血性膀胱炎——美司钠。多饮水。
(2)尿酸性肾病——别嘌醇。补液、碱化尿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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