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配处方常规程序
审查处方
调剂人员收到处方后,要从头到尾仔细阅读,将处方的全部内容彻底了解,然后着重审查以下项目。
(1)病人姓名、年龄、性别、婚否、单位或住址、处方日期及医师签字等是否清楚。公费者需查验公费证,与处方所写公费证号码是否相符。有附方的是否加盖了“附方”章等。
(2)药名书写是否清楚正确,剂量是否超出正常量,对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尤需注意。毒、麻药品处方是否符合规定,处方中药物是否有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等配伍禁忌,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是否有脚注,处方中药物本调剂室是否备全等。
(3)处方中属“自费药”是否开自费处方。
审方中若发现问题,应立即与处方医师联系,问明原因,协商处理,决不能只凭主观臆断,或随意处理。
调配处方
调剂人员接方后首先查验是否已批价、交款。配方时按处方顺序逐味称量,又称“拼盘”;多剂量处方先称取总量,然后再用递减法(退打法)使分剂量均匀准确;需特殊处理的应单独包装,并注明处理法。若调配中成药处方,则按处方规定的品名、规格及药量调配。调配完毕,自查无误后签名,交核对员核对。
调配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精神集中,认真仔细,以免拿错药品或称错用量。
②配方时应参看处方,不要凭记忆操作,以防记错。
③配方取药时应执行“三三制”,即药名与标签、实物三次核对;用量与戥秤刻度、砝码三次核对(取药时看一次药物与用量,称准后各看一次,倒药时再各看一次),以防差错。
④药物称量后应立即将药斗关好,以免其他药物撒落;瓶装药应立即将瓶塞盖好,以免张冠李戴。
⑤一张处方未调配完了决不应调配第二张处方,以免混淆。
⑥急诊处方应优先调配。
⑦保持配方室工作台、容器、用具等的整齐清洁。
处方审查合格后审方人签字。
复核与发药
为了保证病人用药有效安全,防止调配错误和遗漏,应把好复核关。已调配好的药剂在配方者自查基础上,再由有经验的中药师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核对。复核具体要求如下。
①调配的药味和称取的份量与处方是否相符。
②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是否按要求作了特殊处理,如是否做到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等另外包装,并注明处理要求。
③药物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如有无虫蛀、发霉变质和该制者不制、该捣者不捣等。
④毒性药和配伍禁忌药及贵重细料药的应用是否得当。
⑤调配人员是否签名。
经核对无误后复核人签名,即可装袋,药袋上写明病人全名,装订整齐,即可发给病人。
发药是调剂工作中最后一环,发药要与病人核对姓名、剂数等,无误后,再向病人耐心地交待清楚煎服法和注意事项,务使病人完全明了,以保证病人服药后有效安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