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主要成分: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性状:针剂。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1)促进骨髓移植后中性粒细胞的恢复。(2)治疗肿瘤化疗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3)治疗伴随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之中性粒细胞减少症。(4)治疗伴随再生不良性贫血之中性粒细胞减少。(5)治疗先天性、特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用法及用量:1.骨髓移植患者:于骨髓移植手术后第2日至第5日内开始,每日皮下注射或静滴本品300μg,每日1次。2.实体瘤(肺癌、乳腺癌、卵巢癌、恶性淋巴瘤、睾丸肿瘤、神经母细胞瘤):于化疗完成24h后开始每日皮下注射75μg,每日1次。3.白血病患者:于化疗完成24h后开始每日皮下注射或静滴300μg,每日1次。4.伴随骨髓发育不良综合征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静滴100μg,每日1次。5.伴随再生不良性贫血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通常成人的白细胞数1乘10的9次方/L以下时,静滴本品400μg,每日1次。
不良反应和注意:少数患者有轻度骨痛、腰痛、胸痛、关节痛的情况发生,亦有少数出现暂时性的血清尿酸、乳酸脱氢酶及碱性磷酸酶增高,停药后可恢复。有时会有恶心、呕吐;皮疹偶有发生。
其它:1.对本品有过敏反应的患者、骨髓中的芽球并没有明显减少的骨髓性白血病患者及末稍血液中可看到骨髓芽球之骨髓性白血病患者禁用。2.本品使用中,须定期进行血液检查,要特别注意不可让中性粒细胞增加到必需数量以上,否则须采取适当的减量或停药措施。3.为了防止过敏反应发生,使用前须详细询问病史,必要时要预先进行皮试。4.对进行化疗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应先给予化疗药物后再注射本品,须避免在化疗前使用。5.已知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伴随芽球增加的病例,有转移致骨髓白血病的危险,所以在使用本品时,应先采样细胞,确认并经过体外试验,末见有芽胞之增多,方可使用。6.儿童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并仔细观察。7.孕妇、早产儿、新生儿、婴儿均不宜使用。8.静脉注射时,应与5%葡萄糖注射液或等渗盐水混合使用,但不宜与其他注射液混合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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