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压物质检查法
本法系比较组胺对照品(S)与供试品(T)引起麻醉猫(或狗)血压下降的程度,以判定供试品中所含降压物质的限度是否符合规定。
组胺对照品溶液的配制精密称取磷酸组胺对照品适量,按组胺计算,加水溶解使成每1ml中含1.0mg的溶液,分装于适宜的容器内,4—8℃贮存,如无沉淀析出,可在3个月内使用。
对照品稀释液的配制临用前,精密量取组胺对照品溶液适量,用氯化钠注射液配成每1ml中含组胺0.5μg的稀释液。
供试品溶液的配制按正文规定的剂量,配成适当浓度的供试品溶液;试验时,一般要求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稀释液的注入体积应相等。
检查法取健康无伤、体重2kg以上的猫(或体重5kg以上的狗),雌者无孕,用适宜的麻醉剂(如巴比妥类)麻醉后,固定于保温手术台上,分离气管并插入插管以使呼吸畅通,必要时可行人工呼吸。在一侧颈动脉插入连接测压计的动脉套管,管内充满适宜的抗凝剂溶液,以记录血压,也可用其他适当仪器记录血压。在一侧股静脉内插入静脉插管,供注射药液用。试验中应注意保持动物体温。全部手术完毕后,将测压计调节到与动物血压相当的高度(一般为13.3—16.0kPa),开启动脉夹,待血压稳定后,即可进行药液注射。各次注射速度应相同,每次注射后立即注入一定量的氯化钠注射液,相邻两次注射的间隔时间应一定(3—5分钟),每次注射应在前一次反应恢复稳定以后进行。自静脉轮流注入上述对照品稀释液,剂量按动物体重每1kg注射组胺0.05μg、0.1μg及0.15μg,每个剂量应各重复2—3次,如0.1μg剂量所致的血压下降值均不小于2.67kPa,同时相应各剂量所致反应的平均值有差别,可认为该动物的灵敏度符合规定。
取对照品稀释液按动物体重每1kg注射组胺0.1μg的剂量(ds),供试品溶液按正文中规定的剂量(dT),照下列次序注射一组4个剂量:ds、dT、dT、ds.然后以第一与第三、第二与第四剂量所致的反应分别比较。如dT所致的反应值均不大于ds所致反应值的一半,即认为供试品的降压物质检查符合规定。否则应按上述次序继续注射一组4个剂量,并按相同方法分别比较两组内各对ds、dT剂量所致的反应值;如dT所致的反应值均不大于ds所致的反应值,仍认为供试品的降压物质检查符合规定;如dT所致的反应值均大于ds所致的反应值,即认为供试品的降压物质检查不符合规定;否则应另取动物复试。如复试的结果仍有dT所致的反应值大于ds所致的反应值,即认为供试品的降压物质检查不符合规定。
所用动物经灵敏度检查如仍符合规定,可继续用于降压物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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