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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体出血是眼外伤或视网膜血管性疾病造成视力危害的一种常见并发症。在不同的病例,玻璃体出血的后果不同,治疗上应根据原发病,玻璃体出血量多少,出血吸收情况及眼部反应等,适时给予恰当处理。
在大多数病例,玻璃体出血的自发吸收需要4-6个月时间,因此在开始治疗之前,一般认为应观察3-4个月,如果在观察期间玻璃体混浊没有明显减轻,说明自发吸收缓慢或完全吸收的可能性较小。
玻璃体出血后,早期应卧床休息,并避免用力和头部剧烈运动,同时给予药物治疗,如玻璃体尿激酶注射,能激活血块中的纤维蛋白溶解酶原,使血块溶解破碎,还可增加眼部毛细血管的通透性,促进血液吸收,尿激酶也可采用球结膜下或球旁注射。中药治疗也有一定价值,出血早期予凉血止血,病情稳定后活血化瘀散结。氨妥碘肌注也能促进陈旧出血的吸收。
也可应用物理疗法。如超声波能促进血液的吸收,氩激光可使血块气化,松解离解,巨噬细胞活力增强,血液吸收加快。
手术治疗是玻璃体出血的有效措施。眼外伤引起的玻璃体出血如合并其它损伤,如穿孔、白内障、眼内异物等,应及时手术。单纯外伤性玻璃体出血宜在伤后1-2周手术,以避免血液对眼组织的刺激,减少眼内纤维增殖的发生机会。视网膜血管性疾病引起的玻璃体出血,首先应积极治疗原发病。玻璃体切割时可配合眼内激光,术后密切随访,必要时应作眼外视网膜光凝,稳定病情,预防再出血,保护有用视力。玻璃体出血合并严重并发症,不适合作玻璃体切割术者,可作睫状体或视网膜冷凝术,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玻璃体血液的吸收,起到控制病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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