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热
一、概述
发热(发烧)是指人体体温升高,超过正常范围。当直肠温度超过37.6℃、口腔温度超过37.3℃、腋下温度超过37.0℃,昼夜体温波动超过1℃时即为发热,超过39℃时即为高热。
其原因:
1.感染(细菌、结核分枝杆菌、病毒和寄生虫感染;或感冒、肺炎、伤寒、麻疹、蜂窝组织炎等传染性疾病)所伴发症状。
2.非感染(组织损伤、炎症、过敏、血液病、结缔组织病、肿瘤、器官移植排斥反应、恶性病或其他疾病)的继发后果。
3.其他:女性在经期或排卵期也会发热;另外,服用药物也可能引起发热,一般则称为“药物热”。
二、临床表现
发热的主要表现是体温升高、脉搏加快,突发热常为0.5-1d,持续热为3~6d。
1.伴有头痛、四肢关节痛、咽喉痛、畏寒、乏力、鼻塞或咳嗽,可能伴有感冒。
2.血常规检查白细胞计数高于正常值,可能有细菌感染;白细胞计数低于正常值,可能有病毒感染。
3.儿童伴有咳嗽、流涕、眼结膜充血、麻疹黏膜斑及全身斑丘疹,可能是麻疹。儿童或青少年伴有耳垂为中心的腮腺肿大,多为流行性腮腺炎。
4.发热可有间歇期,表现有间歇发作的寒战,高热,继之大汗,可能是化脓性感染或疟疾。
5.持续高热,如24h 内波动持续在39~40℃,居高不下,伴随寒战、胸痛、咳嗽、吐铁锈痰,可能伴有肺炎。
6.起病缓慢,持续稽留热,无寒颤、脉缓、玫瑰疹、肝脾肿大,可能伴有伤寒;如为长期找不出原因的低热,一般为功能性发热,应认真治疗。
三、药物治疗
(一)非处方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释放)
1.对乙酰氨基酚 作用缓和而持久,对胃肠道刺激小,正常剂量下较为安全有效,大剂量对肝脏有损害,可作为退热药的首选,尤其适宜老年人和儿童服用。
2.阿司匹林 能降低发热者的体温,对正常体温几乎无影响。(与抗精神失常药氯丙嗪比较:氯丙嗪降低体温至正常以下,又名冬眠灵)
3.布洛芬 对胃肠道的不良反应较轻,易于耐受,为此类药物中对胃肠刺激性最低的。(布洛芬缓释制剂:芬必得)
4.贝诺酯 为对乙酰氨基酚与阿司匹林的酯化物,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镇痛、抗炎和解热作用。对胃肠道的刺激性小于阿司匹林。疗效与阿司匹林相似,作用时间较阿司匹林及对乙酰氨基酚长。口服,一次0.5~1 g,一日 3次,老年人用药一日不超过2.5g。
(二)处方药
1.20%安乃近溶液滴鼻:对5 岁以下儿童高热时紧急退热。婴儿每侧鼻孔滴1~2滴,2 岁以上儿童每侧鼻孔滴2~3滴。
2.对短暂发热性惊厥需以温水擦浴或给予解热镇痛药。若呈持续惊厥(一次发作持续30min 及30min以上)或周期性惊厥,或已知危险的儿童发生此两种惊厥存在脑损害可能性的,需要积极治疗,同时给予地西泮。
四、用药与健康提示
1.解热镇痛药用于退热纯属对症治疗。
2.多饮水和及时补充电解质。
3.为避免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多数解热镇痛药(肠溶制剂除外)宜在餐后服药,不宜空腹服药。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者、血小板减少症者、有出血倾向者、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病史者,应慎用或禁用。对有特异体质者,使用后可能发生皮疹、血管性水肿、哮喘等反应,应当慎用。患有胃、十二指肠溃疡者应慎用或不用。
4.影响孕妇、哺乳期妇女。
5.此类药物中大多数之间有交叉过敏反应
6.解热一般不超过3d,不得长期服用。否则就医。
7.不宜同时应用两种以上的解热镇痛药,以免引起肝、肾、胃肠道的损伤。
8.使用本类药物时,不宜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
9.物理降温:发热时宜注意控制饮食,多喝水、果汁,补充能量、蛋白质和电解质;对高热者当用冰袋和凉毛巾冷敷,或用50%的乙醇擦拭四肢、胸背、头颈部以帮助退热。发热期间宜多休息,在夏季注意调节室温,保证充分的睡眠。(非药物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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