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的分型及特点
(一)按药理作用的关系分型
可分为三型即A型、B型和C型。
1.A型(量变型异常) 是由药物的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其特点是可以预测,常与剂量有关,停药或减量后症状很快减轻或消失,发生率高,但死亡率低。副作用、毒性反应、继发反应、后遗效应、首剂效应和撤药反应等均属A型不良反应。
2.B型(质变型异常) 是与正常药理作用完全无关的一种异常反应,一般很难以预测,常规毒理学筛选不能发现,发生率低,但死亡率高。过敏反应、特异质反应属于此类。
特点:①罕见;②非预期的;③较严重;④时间关系明确。例如应用青霉素治疗量或极少量就可发生过敏反应。
3.C型一般在长期用药后出现,潜伏期较长,没有明确的时间关系,难以预测。
(二)按发生机制分型
可分为A类反应(Augmemed)、B类反应(Bugs)、C类反应(Chemical)、D类反应(Delivery)、E类反应(Exit)、F类反应(Familial)、G类反应(Genetoxicity)、H类反应(Hypersensitivity)、U类反应(Unclassified)。
(三)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程度分类 一般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级。
轻度:指轻微的反应或疾病,症状不发展,一般无需治疗。
中度:指不良反应症状明显,重要器官或系统功能有中度损害。
重度:指重要器官或系统功能有严重损害,缩短或危及生命。
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机制
1.A型不良反应副作用:是指在治疗量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不适反应。产生副作用的原因是药物选择性低,作用范围广,治疗时所用一个作用,其他作用就成了副作用。一般都较轻微,多为一过性可逆的功能变化。例如阿托品有抑制腺体分泌,解除平滑肌痉挛,加快心率等作用。在麻醉时利用其抑制腺体分泌,引起的腹胀、尿潴留就是副作用;在用于解痉作用时,口干与心悸就成了副作用。
2.B型不良反应发生机制过敏反应(变态反应):药物作为半抗原或全抗原刺激机体而发生的非正常免疫反应。这种反应的发生与药物剂量无关或关系甚少,治疗量或极小量都可发生。临床主要表现为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血清病综合征、哮喘等。例如注射青霉素或异种血清引发全身性变态反应,表现皮疹、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甚至过敏性休克致死亡。
3.C型不良反应发生机制致癌作用:化学药物诱发恶性肿瘤的作用。人类恶性肿瘤80%~85%为化学物质所致,有些药物长期服用后,可导致机体某些器官、组织及细胞的过度增生,形成良性或恶性肿瘤,这就是药物的致癌作用。致癌作用的出现往往有数年或数十年的潜伏期,且与药物剂量和用药时间有关。要确定与用药的因果关系往往需要进行大量、长期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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