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陶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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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泻下药可因其性能可分为攻下、润下、峻下逐水三类不同药物,在应用上各有一定的适应症,必须根据病情选用适当药物进行治疗,否则病重药轻,不能奏效,病轻药重,又易伤正。
二、泻下药每因兼夹病症而配合其它药物同用,如里实兼有表症者,可与解表药配合应用,采用表里双解的治法;里实而正虚者,采用攻补兼施之法,使泻下而不伤正。
三、攻下药,药性较猛,峻下逐水药尤为峻烈,且多具毒性,此两类药物内服,易于耗伤正气,故必须注意用量用法,且中病即止,不可久服多服;体质虚弱及妇女胎前产后,均当慎用。
四、部份攻下药和润下药,服后往往有腹痛等反应,可事前告知病患,以免疑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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