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用药禁忌
用药禁忌主要包括:配伍禁忌、妊娠禁忌、服药食忌、证候禁忌(各论讲解)四个方面。
一、配伍禁忌
(一)配伍禁忌的含义
即指在一般情况下不宜相互配合使用的药物。包括十八反、十九畏。
(二)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南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八反歌诀:
本草名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芫遂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三)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二、妊娠禁忌
(一)妊娠禁忌的含义
即指有些中药能损害胎元或导致堕胎,在妊娠期应予以避忌或慎用。
(二)妊娠禁忌药确定原则(分类)
在妊娠禁忌药中,不同的药对妊娠的危害程度有所不同,因而在临床上也应区别对待。
近代则多根据临床实际,将妊娠禁忌药分为:禁用与慎用两大类。
①禁用药:大多系剧毒药,或药性作用峻猛之品,如水银、砒霜、雄黄、轻粉、斑蝥、马钱子、蟾酥、川乌、草乌、藜芦、胆矾、瓜蒂、巴豆、甘遂、大戟、芫花、牵牛子、商陆、麝香、三棱、莪术等。
②慎用药:则主要是活血祛瘀药、破气行滞、攻下药、辛热及滑利之品。如牛膝、川芎、红花、桃仁、姜黄、牡丹皮、枳实、枳壳、大黄、番泻叶、芦荟、芒硝、附子等。
三、服药食忌
在服药期间,一般应忌食生冷、辛热、油腻、腥膻、黏滑及有刺激性的食物,以免引起消化不良、胃肠刺激;或助热、助升散,以及敛邪等不良作用。
具体应用时,须根据不同病情和治疗需要区别对待:
胸痹患者,忌食肥肉、脂肪、动物内脏及烈性酒;肝阳上亢者,忌食胡椒、辣椒、大蒜、酒等辛热助阳之品;脾胃虚弱或消化不良者,忌食油炸、黏腻等不易消化的食物;皮肤病患者,忌食鱼、虾、蟹等腥膻发物及辛辣刺激性食品;外感表证忌食油腻类食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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