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linsen_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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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五行学说
(三)五行学说 |
1.五行与五行学说 |
五行的特性 |
2.五行的生克乘侮 |
(1)五行的相生相克 |
一、五行学说的含义
五行的特性
木的特性:木曰曲直,引申义:具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
火的特性:火曰炎上,引申义:具有温热、升腾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
土的特性:土爰稼穑,引申义:具有承载、生化、受纳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
金的特性:金曰从革,引申义: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
水的特性:水曰润下,引申义: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行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
事物五行属性归类表
自 然 界 |
五 行 |
人 体 | |||||||||||
五味 |
五色 |
五化 |
五气 |
五方 |
五季 |
五脏 |
五腑 |
五官 |
五体 |
五志 |
五声 |
五音 | |
酸 |
青 |
生 |
风 |
东 |
春 |
木 |
肝 |
胆 |
目 |
筋 |
怒 |
呼 |
角 |
苦 |
赤 |
长 |
暑 |
南 |
夏 |
火 |
心 |
小肠 |
舌 |
脉 |
喜 |
笑 |
徵 |
甘 |
黄 |
化 |
湿 |
中 |
长夏 |
土 |
脾 |
胃 |
口 |
肉 |
思 |
歌 |
宫 |
辛 |
白 |
收 |
燥 |
西 |
秋 |
金 |
肺 |
大肠 |
鼻 |
皮毛 |
悲 |
哭 |
商 |
咸 |
黑 |
藏 |
寒 |
北 |
冬 |
水 |
肾 |
膀胱 |
耳 |
骨 |
恐 |
呻 |
羽 |
二. 五行的生克乘侮
1、正常状态下
(1)相生:是指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促进、资生和助长作用。
顺序:木→火→土→金→水(相邻为相生)
相生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母子关系)
(2)相克: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抑制、约束和拮抗作用。
顺序:木→土→水→火→金(间隔的为相克)
相克关系:我克者,为所胜;克我者,为所不胜(所胜所不胜关系)
2、异常状态下
(1)相生关系紊乱(母子相及)
母病及子:脾病及肺 子病及母(子盗母气):肺病及脾
(2)相克关系紊乱
相乘: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
相乘次序:木→土→水→火→金→木
相侮: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过度克制现象,即反克,又称反侮。
相侮次序:木→金→火→水→土→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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