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的属性
阴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阴阳最初的涵义是非常朴素的,是指日光的向背而言,朝向日光则为阳,背向日光则为阴。
阴阳学说认为,宇宙间相互关联且又相互对立的事物或现象,或同一事物内部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都可以用阴阳来概括分析其各自的属性。阴阳,既可以标示相互对立的事物或现象,又可以标示同一事物或现象内部对立的两个方面。前者如天与地,日与月,水与火等;后者如寒与热,动与静,升与降,明与暗等。一般来说,凡是运动的、外向的、上升的、弥散的、温热的、明亮的、兴奋的都属于阳;相对静止的、内守的、下降的、凝聚的、寒冷的、晦暗的、抑制的都属于阴。如以天地而言,则“天为阳,地为阴”,天在上、气轻清故属阳,地在下、气重浊故属阴。以日月而言,太阳温热明亮见于昼日而属阳,月亮寒凉晦暗见于夜晚而属阴。
阴和阳的相对属性引入医学领域,将人体中在内的、在上的和具有外向、弥散、推动、温煦、兴奋、升举等特性的事物及现象统属于阳,而外在的、在下的和具有内守、凝聚、宁静、凉润、抑制、沉降等特性的事物和现象统属于阴。如脏在内属阴而腑在外属阳,精宁静属阴而气运动属阳,寒凉性病证属阴而温热性病证属阳,抑制性病证属阴而亢奋性病证属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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