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涉嫌构成犯罪情形中,不以生产、销售假药共同犯罪论处的是:
A、广告经营者丁利用广告对药品虚假宣传,情节严重
B、科研人员甲向他人生产假药提供药品生产技术资料
C、企业乙明知他人销售假药,为其银行贷款做担保
D、广告制作商丙明知客户销售假药,而为其设计制作宣传广告页
答案:A
解析: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储存、保管、邮寄、网络销售渠道等便利条件的,以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共同犯罪论处。以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共同犯罪论处的情形还包括: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或者提供生产技术或者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或者提供广告宣传等帮助行为的。共同犯罪的,对各共同犯罪人合计判处的罚金应当在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金额的二倍以上。故BCD属于以生产、销售假药共同犯罪论处的情形。本题选A。
2、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下列情形中,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精神药品经营资格。该情形是:
A、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规定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
B、定点批发企业违反规定销售精神药品
C、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违反规定调剂第一类精神药品
D、药品批发企业违反规定购买储存精神药品
答案:A
解析: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规定储存、销售或者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
3、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时应经过单独论证的是:
A. 根据药物经济学评价,可被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药品
B. 有效性和安全性证据明确、成本效益比现有基本药物更优的药品
C. 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的独家生产药品品种
D. 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药品
答案:C
解析:国家基本药物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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