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2019年3月20日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可知: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
关于以上报名条件中的相关专业,请参考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报考专业目录,具体实施以各地实际审核情况要求为准。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1、年限计算按周年计算,截止报名当年12月31日。
2、工作年限包括取得学历前后的年限。例如本科生物学专业报考执业药师,只要有本科学历并且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即可,并不需要取得本科学历后再工作3年。
3、如果连续取得学历的情况为:初中>高中>全日制本(专)科,那么工作年限只能从全日制本(专)科毕业年开始算起。
4、如果连续取得学历的情况为:初中>高中>非全日制本(专)科,那么工作年限可以从高中毕业年算起。因为可以解释为:高中毕业即参加工作至今,而且在业余时间通过不懈努力取得非全日制本(专)科学历。
5、如果取得学历的情况为:初中>高中>中断N年>非日制本(专)科,那么同上工作年限可以从高中毕业年算起。
6、如果取得学历的情况为:初中>高中>中断N年>全日制本(专)科,那么工作年限为N+全日制本(专)科毕业年至今,当然你可能需要开个证明,证明你18岁高中毕业后参加了N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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