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京6月1日消息(南京台记者屠强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今天(1日)起正式施。
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升了企业经营的软硬件标准和要求,提高了市场的准入门槛。
软件方面,新规范要求,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也就是说,今后没有执业药师的就不能开药店。还有,药品购销过程必须开具发票,做到票、账、货相符,规范经营行为。
在硬件方面,新规要求应对药品仓库采用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配置保证冷藏冷冻药品储存、运输环节温度的冷库、运输设施设备以及温度检测系统。此外,药品经营企业须制定执行药品电子监管,有的企业可能就要升级计算机系统了。
但是,这只是目前的规定,需要有实施细则出来。据记者了解,目前实施细则还没有下放到各地。记者采访相关监管部门时,他们表示,要等细则出来后再做检查。另外,新规有一个实施过渡期,是截止到2016年,这个期限之后,才会停止不达标企业的药品经营活动。
记者到多家批发和零售药企走访发现,为了适应新规,不少企业已经提前升级软、硬件。
一家批发企业,从年初就有了培训计划,就新规对员工进行了培训,下一步,将对仓库、温度测量设备等进行扩建和更新,预计将会投入一笔不小的资金。
还有一家大药房在江苏有100多家店,公司副总告诉我,他们一些方面本来就做得很正规,比如药房里面配备执业药师,这都是严格去做的。同时,为了符合新规范,他们在仓库方面进行了升级,达到要求,对计算机系统也进行了升级。由于目前新规范的具体细则还没有出来,所以他们是一边进行调整一边等待细则出来继续调整。现在细则还没出来,过渡期也比较长,有些企业还要再等等。
但实际上,软件和硬件升级都要花钱的,有些小药房不一定能撑的住。现在,医院药房依然是药品销售的主渠道,社会上的药品零售业生存空间很小,行业门槛提升后,双重压力下行业将面临大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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