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根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以下简称《大纲》)相关规定,确定201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大纲部分内容调整事宜。
最新的《大纲》究竟做了哪些改动呢?正在备战的各位同学必须要看。
一、《大纲》调整的具体内容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规的部分考核内容,在原《大纲》中未做要求,需要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内容为:
(一)在第一大单元第一小单元中,增加第五细目“执业药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及要点“监督检查的内容”“违法违规参加资格考试、不按规定配备注册及‘挂证’行为的处理”。
(二)在第二大单元第二小单元中,增加第四细目“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及要点“《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的主要内容”。
(三)在第三大单元第一大单元第二细目对应要点中,将“卫生计生部门职责”变更为“卫生健康部门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变更为“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增加“医疗保障部门的职责”。
(四)在第五大单元第二小单元第五细目中,增加要点“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
(五)在第六大单元第四小单元中,增加细目“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管理”和要点“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的管理要求”(见附件)。
附件:2019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调整内容
大单元 |
小单元 |
细 目 |
要 点 |
一 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 |
(一)执业药师管理 |
5.执业药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
(1)监督检查的内容 (2)违法违规参加资格考试、不按规定配备注册及“挂证”行为的处理 |
二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
(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
4.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 |
《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的主要内容 |
三 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与法律体系 |
(一)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
2.药品管理工作相关部门 |
卫生健康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宏观调控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商务管理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海关、公安部门等与药品管理相关职责 |
五 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 |
(二)药品使用管理 |
5.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
(8)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 |
六 中药管理 |
(四)中成药与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 |
3.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管理 |
(1)古代经典名方目录 (2)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的管理要求 |
二、执业药师或将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执业药师中心主任杨威,近日在与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座谈交流中指出“下一步希望国家执业药师中心和省级执业药师中心建立工作联席制,协同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执业药师行业协会一起,加大执业药师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执业药师作用,到药店能寻求执业药师帮助,咨询用药知识。其次,结合国家局清理整治执业药师“挂证”工作,加强执业药师配备使用,通过执业药师分级管理、差异化配备政策的研究和实施,实现药店执业药师全部配备的目标。”
不管是考试大纲修改,还是报考政策的改革,都在告诉大家一个事实:执业药师考试将越来越难。还是那句话,2019年将是各位考生的机会之年,所以2019年是值得庆幸的一年。今年不过,恐怕就没有机会再考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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