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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关于调整执业药师注册材料的公告
为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多便利,我局与山东省药师协会进行沟通协商后,决定将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及再次注册业务中涉及到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一项材料进行如下调整:
1、通过山东省药师协会进行网络继续教育的,我局将通过网络查询方式对学分进行核验,药师注册时不再提交“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2、在山东省药师协会以外的培训平台进行网络继续教育的,药师需将其他平台教育情况寄送至山东省药师协会进行互认,取得学分互认证明;药师注册时需提供学分互认证明原件及其他平台继续教育学分原件。
山东省药师协会联系方式如下:
邮编:250101
联系人:张慎、王元明
固话:0531-88562356
邮箱:shandongzyys@163.com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G座19层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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