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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3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药师、注册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和
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药师、注册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合格证书已经下发我市,请市直单位考生将相关材料交到市考试测评中心(德州市湖滨中大道1181号,电话:0534-2345119)办理,县(市、区)考生将相关材料交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考生材料送市考试测评中心复审并办理合格证书。
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一份(需单位盖章)
2、一寸照片、两寸照片各一张
3、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没要求的,不用提供)
4、身份证原件
5、毕业证原件(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都要提供)
6、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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