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关于办理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证书的通知
我市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工作定于2月6日-2月17日(双休日除外)进行
请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前来办理: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下方相关附件栏,请自行下载现场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的年限证明并加盖公章
5、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条件:
(一)报考全部科目的条件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条件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大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办理时间:2月6日-2月17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 1:00-5:00
办理地点:市人事考试院(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二楼27、28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3-399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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