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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说明 |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
报名条件 |
申请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根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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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条件 |
根据《考试办法》第四条,符合《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照原34号文规定执行,其合格科目考试成绩仅在2018年度有效,不滚动至2019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原34号文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执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也就不能按免考两科的方式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
报名流程 |
执业药师,由各地人事部门与卫生局共同组织。按往年各地报名惯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各地报名信息可留意人事局通知。 |
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
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7-8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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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预计 |
考试科目 |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 |
考试内容 |
药学类: |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合并原药一、药二内容)。 |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均为新增内容。 |
中药学类: |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药理学、中药鉴定学(合并原中药一、中药二内容,增加中药药理学)。 |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中药学、中成药学和方剂学,均为新增内容。 |
考试大纲 |
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暂未发布,参考2023年考试大纲如下。 点击查看: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大纲汇总(各科目) |
考试题型 |
各个考试科目的试卷题量调整为120题,较上版规定减少20题。题型包括A型题(最佳选择题)、B型题(配伍选择题)C型题(综合分析选择题)和X型题(多项选择题)。各个考试科目单独考试,单独计分,计分方式较以往有变化,每题均为1分,满分为120分。 |
考试成绩 |
公布时间: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之后的两个月之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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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度 |
第七条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