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关于青海省202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得知,2020年青海执业药师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二、网上报名时间
报考考试科目 |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 |
审核时间 |
缴费时间 |
缴费形式 |
准考证打印时间 |
考试时间 |
执业药师 |
2020年8月3日9时-2020年8月17日18时 |
2020年8月3日9时-2020年8月18日18时(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
2020年8月3日9时-2020年8月19日24时 |
网上缴费 |
2020年10月20日9时-10月23日24时 |
2020年10月24、25日 |
三、网上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NCMS/INDEX.SHTML)“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下载地址请点此链接(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不可修改。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二)资格审查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资格条件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缴费。
系统没有自动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将进行网上提交材料人工核查。
网络资格审核人员范围及上传资料:
(1)注册时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上传材料:学历证书照片或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照片(若资格条件需要学位证书还须上传学位证书照片)。
(2)注册时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上传材料:身份证照片、学历证书照片(若资格条件需要学位证书还须上传学位证书照片)。
(3)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上传材料: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照片。
(4)失信人员。
关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照片的说明:
①2002年以前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的人员,考生上传学历证书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照片;
②已取得学位报名且取得学位时间为2008年9月以前的人员,上传学位证书原件彩色照片;
③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原件彩色照片(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④取得军校学历的人员,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照片。
以上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www.cpta.com.cn/),在报名确认环节上传电子图像材料。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
(三)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须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请考生务必在缴费前确认个人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须查看个人缴费状态确认显示“已交费”。没有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视为报考人员放弃考试资格。
四、相关说明
(一)、选报专业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5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过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注: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的考生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根据药监执函[2019]67号文规定,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四)、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两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前取得。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照原34号文规定执行,其合格科目考试成绩仅在2018年度有效,不滚动至2019年。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原34号文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执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也就不能按免考两科的方式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以上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报考。
注意事项:
1、本省考生可直接报考;
2、外省考生须在青海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半年以上(含半年),考后复核时将审核考生的社保证明;
3、属中央管理的单位人员在我省进行报考的,考后复核时将审核单位持公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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