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2021年执业药师报名政策暂未公布,但部分地区已经出了一些关于报名时间、报名流程、报名条件、考试地点等的相关通知,相比往年,今年的考试在政策层面有一些变化。下面就来给大家盘点一下重要的、需要大家关注的变化,对考药师的你们有哪些影响,一起来了解下吧!
政策一:2021年后中专学历再无法报考执业药师考试!
根据最新《制度》规定,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0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这就意味着,从2021年起,北京以外的地区中专将无法再报考执业药师考试!(因为2020年疫情影响,北京地区202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并入到2021年组织,同时,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2020年度未在其他省市参考的,北京地区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政策二:海南省报名条件放宽!
2020年12月1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允许境外人员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针对海南省内执业药师的报考条件做了新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均可申请在我省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境外人员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允许境外人员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境外人士:
根据《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2020〕44号)的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均可申请在我省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参加考试条件按照《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考试实施办法》执行,境外人员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具体考试通知,请关注海南省人社部门官方网站、海南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和中国人事考试网等媒体。
三、境外人员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应按照报考有关规定,提交填写的制式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明、港澳台通行证;外籍人员护照、签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四、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境外人员持个人申请报考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境外人员,办理注册手续后,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相应的执业活动。
变动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对于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做出了如下规定: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政策三:部分考生成绩延期一年。
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和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发布的消息,2020年因疫情等原因延考的考生,其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政策四:报名时间或提前
江苏省南通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南通市2021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该计划显示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段是在6月-8月。
政策五:湖北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地区确定
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了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考区,设在省直、宜昌、襄阳、十堰、荆州、荆门。
政策六:山西、河南报名费用公布。
山西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公示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公告》,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费用为61元/每科。
河南人事考试网 发布了《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收费标准目录》,河南省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费用为61元/每科。
政策七: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操作流程
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了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报考人员注册。
2.登录后上传照片。
3.选择考试、报名地。
4.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5.确认报名信息。
6.阅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7.特别情况核查。
8.交纳考试费用。
注意:
1.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2.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报考人员注册时如遇生僻字不能正常输入,请与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联系。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自行修改。
政策八:“告知承诺制”,考生可自行撤回承诺
中国人事考试网更新了《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开始前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的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以下内容:
(1)考试名称、考试科目、报考条件等;
(2)报名和缴费时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
(3)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事项,包括证明内容和材料要求、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
3. 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4.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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