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地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可知,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遵循的是属地化管理原则,考生应该根据当地报名条件要求,按户籍所在地、工作地、居住地等选择考区进行报名。以下是各地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属地要求:
宁夏:
选择考试和考区。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区、市)。我区在五个地级市设置区直、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6个考区。请考生按照居住地或工作地选择相应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甘肃:
因本次考试采用电子化(机考)形式,各市州机位数有限,请报考人员按工作地、居住地选择相应的市州报名。如报考人员已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并审核通过,但不能缴费的,则说明所选择的考区承载人数已满,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点击“信息修改”,在“报考信息”中的“选择地市”一栏,重新选择其他未报满的考区报名。(各考区机位承载人数情况表见附件3)。
海南:
考试设海口市和三亚市两个考区,考生填写报考信息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仅能在“海南省海口市”和“海南省三亚市”两个考区中选择一个参加考试。
广西: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湖南: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河北: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湖北:
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四川:
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
河南: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的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山西:考试报名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山西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
黑龙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省、市(地)级考试组织机构负责相应报考人员的资格核查工作。
广东: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原则上选择工作地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已填写的个人信息可直接引用。
深圳市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选择省市”界面选择“深圳市”进行报名;广州等其他20个地市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选择省市”界面选择“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后,再选择工作地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
浙江: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人户籍地或工作地报考。
天津: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北京: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云南:
本次考试强化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考试规定的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云南省户籍;具有1年以上云南省养老保险连续缴费记录且报名时工作单位与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名称一致。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严格核查报名材料,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跨区域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违规违法行为。
安徽: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上海:
1.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2.根据国家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境外人员可以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重庆: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重庆市内)。如非我市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内蒙古: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西藏: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点击下方链接领取[执业药师]真题/考点/模拟题等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