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7年4月26日至27日集中组织报名。
2、领取准考证时间:考前十天,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报名点凭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3、考试时间:
10月20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 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1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 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4、成绩公布时间:2008年1月上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01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下载成绩单。
5、领取资格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
漳州市胜利西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15号楼,人事局一楼,考试中心。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须注明从事药学相关工作年限)、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需原件;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关资格证书还需附一份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
2、认真填涂申报表和信息卡,有关填涂方法见本手册《填表、涂卡说明》。
3、考试报名费按每人每科55元标准收取。
四、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级别考四科者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级别考二科者(指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必须当年通过2个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3、《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工作要求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的科目考试
五、考试地点
我省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条件
按照《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生物类、化学类和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下同)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已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学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的人员可报考执业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