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1号)精神,现将
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10月20日 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1日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考生按规定时间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从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参加考试。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时间为2007年5月17日至29日(周六、周日不办公)。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报考人员须从网上下载并填写《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同意盖章后,提交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均为原件,2寸近期免冠同版照片3张(黑白、彩色不限);免试人员须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原件,申报跨年度报名的考生须携带上一年度考试的准考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评部(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人才大厦4楼8416房间(电话:84352506或84321522)办理考试报名手续。考务费每科50元。
附表: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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