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人考函[2012] 12 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属驻济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
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合知识与技能》按药学和中药学二个科目进行管理,报考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进行选择。
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10月13、14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四、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统一使用济宁市网上报名系统。
(一)全市设市中区、任城、曲阜、兖州、泗水、邹城、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梁山、汶上、高新区、北湖新区、市人才服务中心、兖矿集团、市直17个报名点,分别负责所属部门单位考生的报名、现场确认、网上审核。
考生登陆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并将上传照片保存以备办理证书时使用。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证件照,白色背景,黑白/彩色不限,图像清晰无变形。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下载《考生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集中到所属报名点指定确认地点、办理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7月18日至 7月 31日,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到8月1日,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自行安排。市直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8 月1 日,确认地点为济宁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
各报名点于 8月 1 日将报名汇总表、学历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市直单位,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考生报名资格,通过审核的,市人事考试中心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设置“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考生于8月5日早8;30至8月 8日晚8;3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网上报名系统显示考生信息为“已缴费”的,方表示报名成功。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报名表一经打印,不得进行修改。请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前认真核对填报的报名点、姓名等信息,确认无误再打印报名表。
2、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
3、各报名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把关。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的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对伪造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4、各报名点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将报名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的情况及时通知广大考生,尽量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特别提醒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类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试卷代码与题本的试卷代码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5、各报名点、市直各部门要加强考风考纪宣传,要特别提醒考生:“考后国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作答数据进行雷同监测,对于作答雷同试卷将取消成绩,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违纪处理。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依法、诚信参加考试,既不抄袭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纵容他人抄袭本人答案。”
四、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8元。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试卷,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为依据。
(四)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济宁市均设置考场。
(五)考生于登陆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因此,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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