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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转移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将于7月2日—7月16日进行。凡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通过科目的考生,为避免因档案问题影响成绩合并及正常报名参加2014年度考试,现将转入或转出考试成绩的具体办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档案转出(由山东省转到其他省份):在考生所在省份报名开始之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具成绩证明。考生持我中心开出的《成绩证明》,到转入省份报名及参加考试。
(二)档案转入(由外省转入山东省):凡转入山东参加一级建造师或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请于6月30日前持原考试所在省省级考试机构开具的《成绩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号)办理成绩转入手续(报名按老考生,档案号不变)。如考生未办理转入手续就在山东报名参加考试,导致成绩无法滚动的责任自负。
以上手续如需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持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请相关考生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转移手续,以免影响考试。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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