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时间: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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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的最新消息,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仍旧执行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政策。
>>>官方消息: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不变根据2014年3月21日周福成主任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研讨会上的总结讲话——勇于担当开拓进取努力加快我国执业药师制度建设,2015年执业药师报名条件及考纲将有新变化。
以下是周福成主任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研讨会上的总结讲话:
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研讨会在与会单位和参会人员及会务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各项议程顺利进行,圆满完成。与会代表针对会议内容和报告话题,就今后优化和改进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按国家规定,我们这次研讨会属于四类会议,会期不能超过两天。因此,中心安排这次会议时间为一天半,会期不长,但研讨会内容较丰富充实,参会代表构成多元化,大家在一起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共谋良策,相得益彰。
在此,结合代表们的讨论发言情况,简要总结并对较集中反应的若干问题谈些体会。
一、关于执业药师考试问题
国家执业药师考试命题、审题工作由我们中心负责,接受国家委托承担执业药师考试大纲编修订研究、论证、起草工作。自新中国实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来,一直实行一年一考制度,通常在每年10月进行,具体考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考纲修订任务基本完成,正提请国家总局和人社部审定,争取尽早发布,同时将公布新版考纲考试题样。2014年执业药师报考条件还来不及作变动。2015年将按新版考纲组织考试,仍将实行两年考试成绩滚动有效,并探讨准入门槛和专业设置等问题。从今年起,考试内容、考题结构等将充分突出“以用定考”、“以用为先”、“以人为本”、“以业为重”,力求能够通过有目的的科学考试,引领执业药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监管问题
目前,我国执业药师队伍数量与社会药店总量比,客观上缺口很大,显然远远不够。即使如此,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的人员大部分未注册上岗,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和新版GSP规定要求,社会药店必须要有执业药师在岗方可营业。
从统计分析看,全国已有近46万家药店,有15万多家医保定点药店,但在药店注册的执业药师只有7万余人。在全国零售药店注册执业药师人数与零售药店数相比,若以一家药店配一名执业药师,平均只有17.27%.从各省、区、市看,零售药店注册执业药师人数占零售药店数1-10%的有12个省市区,10-20%的有7个省市区,20-30%的有7个省市区,30%以上的有5个省市。上海市社会药店执业药师注册覆盖率平均达到128%,是唯一平均一家药店配备有一个以上执业药师的地区。
总体来看,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机构形式多样,有些省下放到了地市局,有的省由协会承担,有的仍然集中在人事教育处,少数地区由专设的注册中心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当下最重要的是改革创新管理模式方式。实际上,虽然电脑信息化普及了,但我们日常的管理工作还停留在传统的面对面,人管人。执业药师队伍日益增多,变更注册人员增多且频繁,无疑大大增加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日常的工作量,如果不从改进管理上系统思考,即使能增加编制,还会忙不过来,况且增加编制是不太可能的。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不能单纯从职能下放来考虑,必须归口统一集中管理,而且要注重能够达到动态监管。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是为谁监管?怎样监管?谁来监管?执业药师注册监管决不是简单的登记备案,不是单一的记流水账,而是要通过有效的管理,理顺关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吸引人才,培育人才。要想方设法把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建设成为执业药师之家,成为各地区执业药师向往和热爱的共同家园。
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面启动并完成对有关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规定等相关文件的修订。务必要与时俱进,博采众长,以提高执业药师素质、提升执业药师开展药学服务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中,对于执业药师的正当权益应予保护,但对于已经发现明显造假,且事实清楚的,必须严格监管,不能放任自流,视而不见。
执业药师注册、再注册工作,务必要与药品市场流通监管结合联动。首先要配合社会药店的分类分级管理,必须依据药店规模,是否是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等不同情况,区分差异化,明确应当配备执业药师的基本要求,规定执业药师岗位。现实问题是社会药店远远未达到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基本要求。一方面是各地区执业药师供需不足,另一方面是本来就不算多的执业药师资源并没有得到有效使用,缺乏实际岗位需求。
因此,从事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的机构和成员,我们应当意识到有责任为执业药师开拓执业机会,有责任与药品市场监管部门等积极沟通,促进药店真正自觉自愿地引进、配备使用执业药师,发挥好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新要求。
同时,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必须与执业药师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及成效相结合,只有有效落实继续教育,达到知识更新,不断丰富药学服务知识与实践经验,才能保障开展药学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对执业药师要实行分级定标,要尽快制定并实施执业药师行业服务规范和不同级别的岗位标准,要想办法促使执业药师有自觉学习和主动提高自身能力的激励机制和晋级通道。目前初步设想考虑执业药师分五个等级,通过规定的考试方可获得晋级机会。
今后,在药店工作的执业药师,谁有资格审核处方,谁的地位和收入高,与执业药师级别直接相关。要破解执业药师一考定终身的问题,“执业药师”身份不能一生停留不变。只有实施执业药师等级制,每一级晋升,都必须经过考试,要明确规定可以报考上一级执业药师的条件。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执业药师晋级通道,充分体现有为才有位,引导执业药师等药学服务技术人员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三、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问题
执业药师必须有规范的继续教育要求,从制度设计之初就有明确规定,也曾经开展得不错。但是,随着执业药师人员增加,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在继续教育的形式内容、施教效果上,存在着不少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必须要切实有效地抓好有资格未注册执业药师和已经注册上岗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要区别岗位、区别专业领域、服务对象等不同状况,有针对性地实施继续教育内容与考核要求。现在,首先要对有资格和已经注册的执业药师中学历偏低,没有系统学习过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的人员制订好学历提升和能力提升目标计划,务必抓紧行动,确保有实效。各地区务必要搞清楚本地区已注册的执业药师、有资格而未注册的执业药师的学历、专业情况,以及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好解决法案并行动。管理者如果不了解真实情况,就不可能实施有效管理。
四、加强执业药师的宣传工作
各级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教育培训机构、执业药师协会、药品连锁经营公司、社会药店以及执业药师自身等各相关方,都要积极行动起来,要调动和发挥各种力量参与、承担执业药师的宣传工作。
一个网站就是一个公众媒体。从2013年开始,我们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就加强了中心网站信息化建设,重要工作、重要活动、管理信息都及时在中心网站发布,如已组建的专家库信息、已开过的重要会议资料、有关专家的演讲报告,包括这次会议的几个专题报告,都将及时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及时传递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五、创新执业药师管理工作
在执业药师队伍发展与制度建设中还有一些需要解决和探讨的问题,各级执业药师管理部门要勇于担当,开拓进取。
执业药师管理工作,对于人事部门来说,是职责所在;专职技术支撑机构更是责无旁贷。执业药师管理一定要转变观念,创新理念,真正把执业药师当药学服务专业技术人才,一定要从人力资源管理立场出发,保障执业药师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使用,使好钢用在刀刃上。要创新手段,贴近行业实际,要多接地气。
这次会议反映出来的执业药师状况信息,以及参会代表的思路、建议和意见,都是难得的、难能可贵的信息与管理资源,都将为下一步研究思路、工作部署、政策制订、法规建设等提供有价值的支持,许多内容将成为相关方面顶层设计的重要参考。
希望与会的代表能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本次会议内容,让领导知道执业药师工作发展新的形势、趋势和态势,以利于得到组织上的支持,得到领导层、决策层的支持。同时,也希望此次未能参会的地区,在今后能积极参与执业药师工作的研讨会议,为执业药师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让我们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携手共进,努力推进中国执业药师制度建设健康发展,真正为老百姓提供优良的药学服务、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发挥应有的作用,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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