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2014年7月10日至7月25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初审具体时间地点见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 www.hda.gov.cn)通知,资格终审时间在2014年7月23日至7月25日期间进行。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4年8月1日前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用电子邮件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2014年8月6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将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和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考生的考试费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考生报名基本信息Excel电子表格(内容包括: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专业、报考类别)。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的考生还须现场缴纳考试费用。
各省辖市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分类、分专业汇总统一打印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 一式两份,然后到所在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各省直管县(市)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分类、分专业汇总统一打印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 一式两份,然后到原所在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审查合格后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将已审批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资格考试报名表》(各1份)和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考生的考试费用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各省直管县(市)考生的考试费用仍送交原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
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主管单位审核并分类、分专业汇总统一打印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将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汇总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终审,然后将已审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各1份)和免试部分科目只考2科考生的考试费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查看官方公告:河南关于做好2014年度执业药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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