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1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0号)精神,为做好兵团201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国家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在“报考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二、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及科目
10月18日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9日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合知识与技能按二个科目进行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进入此次考试的报名入口,按照操作提示进行报名。按照属地化管理方式,在规定的资格审核及确认时间内携带《报名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及确认等手续。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二)缴费办法
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及确认后,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三)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7日-8月20日
现场审核与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8月11日-20日(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8:30 节假日休息)
凡不属兵团单位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审查确认。
五、考试资料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关于2014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师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进行应试准备。
六、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准考证打印
考前15天由考生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2014年7月7日
执业药师QQ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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