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注意事项
1)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已有档案号的报考人员,无论以前通过部分科目尚在滚动期内或以前未通过任何科目,均必须按照报名流程第2条进行填报,不得擅自点击[新考生报考]进行报名,否则将来造成档案号不一致从而影响考生成绩的严重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级别”和“报考科目”的选择与您考试的有效性直接相关。考全科的考生(特别是以前通过部分科目,此次报名只需报考剩余科目的考生),“报考级别”选择“考全科”,“报考科目”根据本人需要进行选择;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考生“报考级别”选择“免二科”,科目自动生成,考生不用进行选择。
3) 点击[报考]进入后,请先仔细阅读 [考试文件]中的各项内容,之后再填报信息。报考人员一旦通过照片审核,考生本人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所以在提交信息前务必再三核实信息是否有误。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填报信息请填写18位二代身份证号码,否则影响报考,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考区”。报考人员所选择考区即为报名现场和考试地点所在地,请务必注意。
5)打印报名表时请点击网页左侧[打印表格]按钮,从[详细信息]中打印的表格无效,不能用于报名.
6)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考生,需点击[考试文件]按钮,从[政策文件]中粘帖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空白“免试表”,手工填写,与打印的报名表一起用于现场资格审查。
7)在违纪停考期内的人员请勿报名参加考试。
8)在您进入报名界面后,强烈建议您仔细阅读[考试文件]中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这将有助于您顺利完成报名。
9)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只需填写固定电话且不必加区号;手机号码请在打印出报名表对应位置手工填写。
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后,必须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报名表,不必等待详细信息中【资格审查状态】变为审核通过;详细信息中【资格审查状态】变为审核通过,表示报考人员可以进行网上缴费。
10)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各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网上报名开通时通过网站予以公布。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由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当场明确告知其网上缴费时间。报考人员在告知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11)各市考区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来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按照考试机构现场告知的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请报考人员务必重新登录并在[详细信息]栏目中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
12)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在未通过照片审核时可以自行修改;当考生通过照片审核后,不能自行修改,需提交信息修改申请一份,考生本人签字并由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后,由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并持考生身份证原件按照各市有关规定到各市考区报名现场集中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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